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情况 | ||
项 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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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原则上部门数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际设置 4个工作部门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是 □否 | 实有26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是 □否 | 实有3人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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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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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工作人员中由研究生新生担任的,学院统一开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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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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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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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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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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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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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研究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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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是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受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直接领导,是南昌大学研究生会的分会成员。
第二条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在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校研究生会和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的共同指导下,依托本院研究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的宗旨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团结公共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积极组织本院研究生开展各类有益活动;
(二)沟通学校各党政部门与本院研究生联系,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促进本院研究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遵循“公启正行,管济衡平”院训,培养具有公共精神、理论素养和管理能力,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南大责任和国际事业的公管研究生,促进相互交流,实现共同进步。
第四条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的任务
(一)配合学校、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二)协助公共管理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三)维护学院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定期反映本院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尽快、尽可能寻求有效应对措施;
(四)为满足学院研究生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求,广泛开展课堂外活动,开展各种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艺体育活动,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兄弟学院研究生之间和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起到提高学院研究生思想觉悟、陶冶情操、培养能力、开阔知识视野的作用,为推动南昌大学建设成世界一流大学作贡献。
第五条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以法律法规、南昌大学校纪校规以及公共管理学院相关规定为准绳,具体要求参照《南昌大学研究生手册》。
第六条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实行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取得南昌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在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非定向就读的研究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在察看期内无此项权利);
(三)参加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各种团体和各项活动;
(四)遵守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利益;
(五)积极参加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服务。
第三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
第九条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所有学院研究生履行在学院享受公共权利、参与学院公共事务的重要形式,也是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报请学院党委批准,并得到研究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员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一条 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根据学院研究生人数的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学院研究生人数的1%。代表经学院各班级团支部民主推选产生。
第十二条 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学院研究生委员会;
(五)其他应由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
第四章 研究生委员会
第十四条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委员会是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向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研究生委员会由在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上民主选举产生的委员组成。
第十六条 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七条 学院研究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院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学院研究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在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可以免除和递补委员。
第十八条 学院研究生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 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一)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在学院研究生委员会的正式委员中产生,对学院研究生委员会负责;
(二)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是学院研究生会的执行机构。主席团会议定期举行,讨论、布置学院研究生会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每届主席团任期一年。
第二十二条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职权
(一)执行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对外代表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二)审议、制订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院研究生会
(一)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设综合事务部、学术实践部、生活权益部、文体活动部等相关职能部门。
(二)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领导基础上的主席负责制,对学院研究生委员会负责。
第六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各专业班委会为学院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专业同学民主选举产生,实行班长负责制,各成员原则上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二十五条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各专业班委会需团结全班同学,贯彻执行学院研究生会的决议,根据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和学院研究生会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学院研究生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各专业班委会管理条例、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主要干部名单及换届选举情况等须报学院研究生会备案。
第二十七条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有帮助指导院各专业班委会开展工作的责任,学院各专业班委会有积极支持参与学院研究生会工作的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本章程由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生效。
第二十九条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会员须严格遵守章程,各职能部门成员必须依照本章程开展工作。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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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学院专业 | 年级 | 是否存在 不及格情况* |
1 | 李强 | 中共党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0级 | 否 |
2 | 崔可欣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 | 2020级 | 否 |
3 | 吴倩 | 中共党员 | 公共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 | 2020级 | 否 |
4 | 夏隆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0级 | 否 |
5 | 张婷 | 中共党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1级 | / |
6 | 张红丽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1级 | / |
7 | 黄毓珏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 | 2021级 | / |
8 | 宋小蒙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 | 2021级 | / |
9 | 庞嘉莘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0级 | 否 |
10 | 柴昉玥 | 中共党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1级 | / |
11 | 金铖锟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 | 2021级 | / |
12 | 吴凌云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 | 2021级 | / |
13 | 刘书奇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 | 2020级 | 否 |
14 | 张文婷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 | 2020级 | 否 |
15 | 汪江东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应用心理学 | 2020级 | 否 |
16 | 郑文茜 | 中共预备党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1级 | / |
17 | 张小格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 | 2021级 | / |
18 | 邓晨祎 | 中共党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1级 | / |
19 | 张婷 | 中共预备党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1级 | / |
20 | 邹忠文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国际政治 | 2020级 | 否 |
21 | 孙巨苑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 | 2021级 | / |
22 | 谭覃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1级 | / |
23 | 王笑宇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1级 | / |
24 | 陈灵思 | 中共党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1级 | / |
25 | 易维琦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 2021级 | / |
26 | 罗明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 | 2021级 | / |
*研究生新生暂无课业考试成绩。
五、学院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9月17日,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通过腾讯会议召开全体研究生大会。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谈振兴、院长尹利民出席本次大会并讲话,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参加了此次大会。
会议伊始,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尹利民作致辞,对本次大会的召开表示肯定,对公共管理学院一年来的成绩进行了回顾,并对全体师生表达感谢。
随后,各年级班长介绍了班委成员组成及各班委职责。第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刘瑞文汇报近一学年研究生会组织活动情况,并宣读了《公共管理学院第十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顺利通过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研究生会主席团。接着刘瑞文补充说,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渐入正轨,下一步,研究生会要继续加强内部建设和思想舆论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根据学校的教学方针政策围绕学术活动开展工作。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谈振兴进行讲话。谈书记对学院党务建设情况进行说明,同时对党史学习教育提出了相关要求。随后,在研究生会工作方面,对第十三届研究生会的工作表示肯定,并期待第十四届研究生会在新产生的主席团努力工作下,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
本次公共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大会圆满结束,会议旨在增强各班级各部门凝聚力,为今后学院研究生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图:线上会议实况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学院研究生会 秘书长 | 梅博晗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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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1月4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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