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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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2年10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自评表

评估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原则上部门数不超过6个。

实际设置

5个工作部门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实有30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实有3人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工作人员中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工作人员中由研究生新生担任的,学院统一开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8.主席团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按期规范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全体研究生大会)。

10.开展了春、秋季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党组织定期听取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研究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二、《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是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受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党委直接领导,是南昌大学研究生会的分会成员。

第二条 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在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及共青团南昌大学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依靠本院研究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 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的宗旨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团结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积极组织本院研究生开展各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有益活动;

(二)沟通学校各党政部门与本院研究生联系,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促进本院研究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努力成为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坚持以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重创新的专业人才为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公共精神、理论素养和管理能力,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南大责任和国际事业的学院研究生,促进相互交流,实现共同进步。

第四条 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的任务

(一)配合学校、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二)协助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党政部门创造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公管政治局面,良好的学院教学秩序和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三)维护广大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的切身利益,经常定期反映本院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尽快、尽可能寻求有效应对措施;

(四)为满足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求,广泛开展课堂外活动,开展各种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艺体育活动,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兄弟学院研究生会之间和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起到提高本院研究生思想觉悟、陶冶情操、培养能力、开阔知识视野的作用,为本院配合推动南昌大学建设成世界一流大学作贡献。

第五条 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以南昌大学校纪校规、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相关规定为准绳,具体参照南昌大学《研究生手册》。

第六条 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实行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取得南昌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在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就读的研究生,均可成为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人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在察看期内无此项权利);

(三)参加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各种团体和各项活动;

(四)遵守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利益;

(五)积极参加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服务。

第三章 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所有在院研究生履行在院公共权利、参与学院公共事务的重要形式,也是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 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院研究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提议,报院党委批准,并得到研究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员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一条 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院研究生会主席团与院研究生团学组织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代表经民主推选产生。

第十二条 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院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院研究生委员会;

(五)其他应由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

第四章 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委员会

第十四条 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委员会是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院研究生委员会向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 院研究生委员会由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上民主选举产生的委员组成。

第十六条 院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院研究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七条 院研究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院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院研究生代表大会;

(三)审议和批准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五)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院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可以免除和递补委员,免除在任的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职务,并选举产生新的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在特殊情况下,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可提名产生增补主席团成员。

第十八条 院研究生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院研究生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 院研究生委员会实行主任委员会集体领导基础上的主任委员负责制,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一)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在院研究生委员会的正式委员中产生,对院研究生委员会负责。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向研究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由院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

(三)院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定期举行,讨论、布置学院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每届主席团任期两年。

第二十二条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职权

(一)执行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对外代表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二)审议、制订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主持日常工作;

(三)任免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院研究生会

(一)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设综合事务、学术实践、生活权益、文体活动相关职能部门。主席团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或减少职能部门;

(二)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实行主席团院研究生委员会负责

第六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各专业班委会为院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专业同学民主选举产生,实行班长负责制,各成员原则上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二十五条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各专业班委会需团结全班同学,贯执行院研究生会的决议,根据院研究生会章程和院研究生会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院研究生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院研究生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各专业班委会管理条例、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主要干部名单及换届选举情况等须报院研究生会备案。

第二十七条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有帮助指导院各专业班委会开展工作的责任,院各专业班委会有积极支持参与院研究生会工作的义务。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本章程由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生效。

第二十九条 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会员须严格遵守章程,各职能部门成员必须依照本章程开展工作。

三、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学院专业

年级

是否存在

不及格情况*

1

唐欣愉

中共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

2021

不存在

2

柴昉玥

中共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021

不存在

3

战瑞琦

中共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022

/

4

黄毓珏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

2021

不存在

5

罗婵娟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022

/

6

李娅朦

中共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022

/

7

郭淼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

2022

/

8

杜文静

中共预备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022

/

9

金铖锟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

2021

不存在

10

徐教鑫

群众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

2022

/

11

朱诗钟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

2022

/

12

苏良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2022

/

13

阙曲涛

中共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中共党史专业

2022

/

14

郑文茜

中共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021

不存在

15

陈铭敏

中共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专业

2022

/

16

荣煜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专业

2022

/

17

李有为

中共预备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022

/

18

孙钦泽

中共预备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022

/

19

郭斌

中共预备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

2022

/

20

王笑宇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021

不存在

21

靳淑琪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022

/

22

彭熙瑜

中共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

2022

/

23

刘欢欢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

2022

/

24

方锐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社会工作专业

2022

/

25

李一雄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2021

不存在

26

唐洋波

中共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2022

/

27

王江

中共党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2022

/

28

黄丽颖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专业

2022

/

29

李沁峰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

2022

/

30

庞宇星

共青团员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2022

/

*2022级研究生新生暂无课业考试成绩

五、学院全体研究生大会召开情况

2022年10月8日,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全体研究生大会。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指导老师孙天翼以及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参加了此次大会。

会议伊始,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李强向全体成员作述职报告,并宣读了《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顺利通过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研究生会主席团。

随后,由院研究生会指导老师孙天翼宣读新一届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名单并致辞。孙天翼老师对研究生会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希望新一届研究生会能够与各年级委员加强沟通协作,一起续写工作新篇章,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

本次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大会圆满结束,会议旨在增强各班级各部门凝聚力,为今后学院研究生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学院研究生会

秘书长

孙天翼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南昌大学研究生会邮箱ncdxyjsh@126.com反映,公示期:10月23-10月28日。


出品/公道传媒全媒体运营中心

供稿/柴昉玥

摄影/阙曲涛 朱诗钟

值班编辑/唐欣愉 金铖锟 罗西子 田冉

责编/季亚萍 孙天翼

终审/周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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